本网站兼容
IOS
Android
案例11: 2013年 7月 24 日接受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,拍卖标的:新光路2号(6#、7#厂房)、海沧新阳工业区06-3地块及地块上5#厂房,食堂、宿舍楼、部分空地等房地产,保留价人民币:4029.224万元。接受委托后,我公司于《海西晨报》、中国拍卖网络平台及我公司网站发布拍卖公告,经过广泛招商,在保证金截止时间共有5位竞买人缴纳了竞买保证金,办理竞买手续。拍卖会于2013年7月24日(星期三)下午3:30如期举行,拍卖方式采用电子竞价与现场拍卖方式同步进行,拍卖成交价(人民币)4600.00万元,拍卖增值570.776万元。